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编制
①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②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根据各专业工程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进行编制。
③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二、三、四级编码为全国统一,即一至九位应按规范的规定设置;第五级即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编码,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不得有重号,这三位清单项目编码由招标人针对招标工程项目具体编制,并应自 001起顺序编制。由招标人负责前六项内容填列,金额部分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或投标报价时填列。
(2)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①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参照措施项目一览表列项。
②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应考虑多种因素,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水文、气象、环境、安全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等。
③编制措施项目清单,出现措施项目一览表未列项目,编制人可作补充。
(3)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①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②暂估价包括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③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计价。
④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