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有三个进程A、B、C,进程A和进程B各需要运行3毫秒的处理器时间,而进程C却要24毫秒的处理时间,分别考虑当三个进程到达顺序为A、B、C时及C、B、A时,用先来先服务进行调度时各自的平均等待时间。
当三个进程到达顺序为A、B、C时,按照先来先服务的顺序,进程A先占用处理器,进程B需等待3毫秒后才能去占用处理器,进程C在等待6毫秒的时间后可以占用处理器。于是,它们的平均等待时间为(0+3+6)/3=3毫秒。如果进程是按C、B、A的次序排入队列,则进程C先占用处理器运行24毫秒后才能让进程B占用,即进程B需等待24毫秒,而进程A在等了27毫秒后才可占用处理器。现在这三个进程的平均等待时间为(27+24+0)/3=17毫秒。可见当运行时间长的进程先就绪时,先来先服务算法使系统效率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