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28岁,孕2产0,自然流产1次。现孕28周,做糖耐量试验确诊为妊娠期糖尿病。请问:如何控制该孕妇的血糖?
(1)饮食治疗:饮食控制是糖尿病治疗的基础。部分GDM患者仅需控制饮食量和种类即能维持血糖在正常范围。但是妊娠期饮食要求与非孕期糖尿病的饮食控制不同,因为妊娠期胎儿生长发育所需要的能量完全由孕妇提供,所以糖尿病孕妇的饮食控制不能过分严格,即使是肥胖的孕妇妊娠期也不能过分限制饮食,否则容易产生饥饿性酮症。应根据体重计算每日所需要的热量,孕早期糖尿病患者需要的热卡与孕前相同;孕中、晚期每天应增加热卡300千卡。指导患者少量多餐,每日可分5~6餐。由于清晨体内产生的胰岛素拮抗激素浓度较高,糖尿病孕妇早餐后血糖难以控制,所以早餐量不宜过多,占全天的10%即可,午餐和晚餐各占全天总热量的30%,其他分别在上、下午及睡前加餐。注意多食用富含纤维素和维生素的食物。
(2)合理用药:因磺脲类及双胍类降糖药均能通过胎盘,对胎儿产生毒性反应,因此孕妇不宜口服降糖药治疗。对通过饮食治疗不能控制的妊娠期糖尿病孕妇,为避免低血糖或酮症酸中毒的发生,需应用胰岛素作为主要治疗药物。胰岛素的用量应由内分泌和产科医生共同调整,以皮下注射为主;分娩、手术中或发生酮症酸中毒时可改用静脉滴注。胰岛素用量个体差异大,一般从小剂量开始,并根据病情进行调整,力求控制血糖于正常水平。孕早期由于早孕反应,可产生低血糖,胰岛素有时需要减量。随着孕周的增加,体内抗胰岛素物质产生增加,胰岛素用量应不断增加。胰岛素用量高峰时间在孕32~33周,一部分患者孕晚期胰岛素用量减少。
(3)运动治疗:运动指导的内容包括:运动量不宜太大,一般20~30分钟;运动方式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可选择极轻度运动(如散步)和轻度运动(如中速步行),告知患者千万不要进行剧烈的运动;每日至少1次,于餐后1小时进行;运动时需要随时注意自身的症状,随身携带糖果或小饼干之类食品,防止运动过程中出现低血糖症状,避免发生意外;先兆早产或合并其他严重并发症者不适于进行运动;通过饮食治疗和运动治疗,最好使患者在整个妊娠期体重增加保持在10~12kg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