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护理评价的过程。
(1)建立评价标准:计划阶段所确定的预期目标可作为护理效果评价的标准。预期目标对评价的作用有以下两个方面:①确定评价阶段所需收集资料的类型。②提供判断服务对象健康资料的标准。例如,预期结果:①每天液体摄入量不少于2500mL。②尿液排出量与液体摄入量保持平衡。③残余尿量低于100mL。根据以上预期目标,任何一名护理人员都能明确护理评价时所应收集资料的类型。(2)收集资料:为评价预期目标是否达到,护理人员应收集服务对象的相关主客观资料。有些主客观资料需要被证实,如确认客观资料疼痛时,需经其他护理人员证实服务对象得不到休息的程度确实已经发生了改变。又如确认主观资料恶心或疼痛时,护理人员需依据服务对象的主诉,或该主观资料的客观指标(如脉搏、呼吸频率减慢,面部肌肉放松等可作为疼痛缓解的客观指标)。所收集资料应简明、准确地记录,以备与计划中的预期目标进行比较。(3)评价预期目标是否实现:评价预期目标是否实现,即评价通过实施护理措施后,原定计划中的预期目标是否已经达到。评价分两步进行:①列出实施护理措施后服务对象的反应(服务对象实际行为的变化)。②将服务对象的反应与预期目标比较,了解目标是否实现。预期目标实现的程度可分为3种:a.预期目标完全实现。b.预期目标部分实现。c.预期目标未实现。为便于护理人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在对预期目标实现与否做出评价后,应记录结论。记录内容为结论及支持资料,然后签名并注明评价的时间。结论即预期目标达到的情况,支持资料是支持评价结论的服务对象的反应。(4)重审护理计划①在评价的基础上,对目标部分实现或未实现的原因进行分析,找出问题之所在。可询问的问题包括:a.所收集的基础资料是否准确、全面?b.护理诊断是否正确?c.预期目标是否合适?d.护理措施是否适当?是否得到了有效落实?e.服务对象的态度是否积极,配合是否良好?f.病情是否已经改变或有新的问题发生?原定计划是否失去了有效性?②对健康问题重新估计后,做出全面决定。一般有4种可能。a.继续:问题仍然存在,目标与措施恰当,计划继续进行。b.停止:问题已经解决,停止采取措施。c.确认或排除:对可能的问题,通过进一步的收集资料,给予确认或排除。d.修订:对诊断、目标、措施中不适当之处加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