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领导的公共关系意识。
一个组织的领导,必须对自己组织的声誉和形象承担直接责任。因此,应该具备强烈的公共关系意识,关注组织的公共关系状况,在行政管理和经营管理中提出公共关系方面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支持和指导公共关系的工作。公共关系业务的特殊性在于,它渗透到日常的行政、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角度加以协调管理。如果说,一个企业的生产、技术、财务、市场、人事工作可以依靠有关的专家来分管,那么,企业组织的形象和声誉就必须由最高负责人亲自负责。没有组织主要领导人的关心和支持,公共关系工作就不可能成功。国外的大中型企业,大都由一名副总经理甚至总经理主管公共关系工作,以便参与决策。即使是具体职能部门或基层的负责人,也需要了解自己的公共关系责任:(1)弄清公共关系与自己的工作职责的关系;(2)努力使所属部门的业务支持整体公共关系目标;(3)在工作中及时向公共关系人员寻求忠告和协作;(4)让公共关系部门了解本部门的计划、作业、人员变动及新产品等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