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每个语法成分都既处在组合关系中又处在聚合关系中?
组合规则指的是就线性的不同位置看,语法成分相互如何搭配的关系;聚合规则指的是从线性的某个位置看语法成分相互能不能替换出现的关系。组合规则实际上就是语法结构的构成规则,即哪个成分在前,哪个成分在后的问题。如汉语“我/买/书”这三个词,理论上可以有六种搭配组合,但只有“我买书”是成立的。不光句子的组合是这样,词和词组的组合也是这样。比如“他写字”、“我们唱歌”“小张主持节目”都是按照“我买书”的组合规则说出的。这种组合形式实际上存在三个可替换的位置,即同类成分之间可以替换,如“我、他、我们、小张”可互相替换,“买、写、唱、主持”可互相替换,“书、字、歌、节目”可互相替换。如果不是同类成分,则不能替换,如“写、唱”等就不能替换出现在“我”的位置上。可见组合不是一个一个成分的组合,而是一类一类成分的组合,即什么样的成分能出现在什么样的位置上,这是语法成分的归类,也就是聚合规则。因为每个语法成分既可能跟别的成分替换(聚合),又可能跟别的成分连接(组合),所以,我们说,每个语法成分都是既处在组合关系中,又处在聚合关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