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各举一例说明语法与语音、语汇、修辞、语境、逻辑等现象之间有一定的关系。
语言现象是一个整体,语法规则一方面不同于语音、语汇等规则,但另一方面也与其他现象有联系,或者说语法规则与其他语言要素之间可以相互作用。(1) 语法与语音。语音中的轻重、停顿、句调等可能影响到语法。例如:“想起来了”,有两个意 思(回想起/打算起床)。(2) 语法与语汇。某些特定词语的意义和用法会 造成语法上的差异。例如:“长2米”和“短2 米”,前句是两个意思、两种结构(主谓:长度是2米;动宾:长出了 2米),而后句只一个意思、一种结构(动宾:短了 2米)。这种意义和结构区别就是因为“长、短”这对词语中只有“长”才具有长度”隨思造成的。(3)语法和修辞。为了修辞需要有时可以超出语法规则的限制。例如:“花儿绽开了笑脸”是利角拟人等故意违反语法上词语搭配规则的手法来增强表达效果。(4)语法与语境。特定语境条件下常常会出现一些特殊的语法现象。例如:“上课了,已经”看起来是违反了副词做状语必须在动词前面的语法规则,但在说话匆忙时,这种因为追加补正而造成的语法成分易位现象还是很常 见的。(5)语法与逻辑。句子既要合语法也要合逻辑,但个别例子也不能完全用逻辑来苛求。例如:本来该说“来北京以前”,但人们反而常常 说“没有来北京以前”,就是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