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双语现象的性质以及双语同语言转用的关系。
(1)双语现象是指某一言语社团使用两种或多种语言的社会现象。
双语是一种社会现象,它不是指个别人使用双语的现象,如单语社会里可能有个别会两种语言的翻译人员,而是指一个言语社团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双语并用的现象。
(2)“双语现象”和“双语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指的是社会上实际使用双语的情况,后者指的是某个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两种语言或多种语言并用的制度。在一个单语制的国家内,社会的双语程度可能很高。如菲律宾的官方语言是菲律宾语,但整个社会既说官方语言又说土语、既说官方语言又说英语或西班牙语的双语现象十分普通。在一个双语制的国家内,社会的双语程度也可能很低。如比利时实行双语制,讲佛兰芒语的主要在北部,讲法语的在南部,能够双语并用的人比例并不高。
(3)语言转用指一个民族的全体或部分成员放弃使用本民族语言而换用另一民族语言的现象。
语言转用是一个从单语到双语,再由双语到新的单语的过程。
双语是语言转用必然要经历的发展阶段,因为只有双语这种形式才能保证在语言转用的过程中,不会造成语言使用的中断。如我国的土家族、畲族、仡佬族、满族等少数民族在转用汉语的过程中,毫无例外地都经历过一个双语程度很高的阶段。
(4)双语现象并非都会导致语言的转用,一个民族兼用其他民族语言的双语现象可能长期、稳定地存在下去,因为语言转用的发生还要受到民族文化民族心理、聚居程度、历史传统等因素的影响。如我国的白族早在隋唐时期就已有不少人兼用汉语,但至今仍处于比较稳定的双语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