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下面文字,谈谈你对“优美与崇高之间的关系”的看法。
(1)古希腊时期的毕达哥拉斯把音乐的审美风格划分为两类:一种是具有男性阳刚之气、粗犷尚武、振奋人心的作品;另外一种是轻婉甜蜜,具有女性阴柔之美的作品。
(2)“一个人如果四方八面地把生命谛视一番,看出在一切事物中凡是不平凡的、伟大的和优美的都巍然高耸着,他就会马上体会到我们人是为什么生在世界上的。因此,仿佛是像按着一种自然规律,我们欣赏的不是小溪小涧,尽管溪涧也很明媚有用,而是尼罗河、多瑙河、莱茵河,尤其是海洋。”(朗吉弩斯《论崇高》)
答:(1)优美和崇高的内涵及其所体现出来的形式特征具有互补性,它们给人们的审美感受虽然各不相同,但完全可以在相互比较中加以认识。
(2)在西方美学思想中,对崇高的探讨是在与对优美的比较分析中展开的。最早提出崇高的是朗吉弩斯,他在研究文章的风格时提出了崇高的风格,他之所以提出崇高的风格,主要是针对当时纤丽的文风而言,其时他已观察到宏大和精细之间的差别了。直到近代,才把崇高确定为审美范畴。
(3)优美和崇高都是人的社会实践的存在方式,崇高在对立中展现出了人的存在,而优美则强调了和谐与人的存在,它们体现的是互相对立而又互相补充的两种人生境界。
(4)崇高和优美的事物在形式上有其量的规定性的方面,具有完全相反的特点。比如,在自然界中,崇高的形式有荒凉的风景、无限的星空、波涛汹涌的磅礴气势、雷电交加的惊人场面等,这些与优美的形式,如风和日丽、杨柳依依、莺歌燕舞等,恰恰相反。P1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