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世界贸易组织解决机制的程序和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所实施的综合争端解决机制是一套较为完善的机制。目前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和规则如下:(1) 协商如有争端,应先行协商。一方提出要求后的30天内,必须开始协商,如60天后未获解决,一方可申请成立专家小组。(2) 专家小组专家小组由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向争端双方推荐人选组成,如双方在20天内对人选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世界贸易组织总干事同争端解决机构和有关委员会协商后确定,以免延误。专家小组按有关规定所授予的职权接管案件,一般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最终报告,即作出裁决。(3) 上诉审查如有一方对最终报告的裁决不服,可以上诉。在争端解决机构内有常设的受理上诉闭,由七人组成,通常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代表中选出。(4) 裁决的执行复审结果通过后,争端双方应无条件接受。如有一方不愿遵照执行,则可商定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补偿办法。如20天后仍未达成补偿办法,则投诉方可申请争端解决机构授权,对另一方中止履行已承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