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关贸总协定的宗旨、职能、组织机构与基本原则。
(1)总协定的宗旨是:缔约各方政府认为,在处理它们的贸易和经济事务关系方面,应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发展商品生产与交换为目的。为此,必须作出互惠互利的安排大幅度削减关税和贸易障碍,取消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对上述目的作出贡献。(2)职能:①组织多边贸易谈判,实现缔约方间的贸易自由化。②通过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实施,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③通过协商和争端解决程序,解决缔约方之间的贸易分歧与纠纷,避免采取危害总协定成员贸易利益的行动。④加强研究,出版各种刊物,使各方贸易政策的透明度不断加强,为世界贸易的顺利发展提供条件。(3)组织机构:①缔约方全体;②代表理事会;③委员会。(4)基本原则:①非歧视原则;②关税保护和关税减让原则;③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④公平竞争原则;⑤豁免与紧急行动原则;⑥磋商调解原则;⑦对发展中国家特殊优惠待遇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