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是老顾客关系。A一直把货物供应给B。美国C公司冒充B的名义,与A签订了进口合同。C从A处取得货物并向A支付了货款,后来A发现C是冒充的,因此A向C追回货物,但遭C的拒绝。请问:在上述情况下,A有无权利向C追回货物?为什么?
在此情况下,A有权向C追回货物。因为A与C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在违背了真实意愿的基础上确立的,不构成有效合同,故A可以向C追回货物。
英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是老顾客关系。A一直把货物供应给B。美国C公司冒充B的名义,与A签订了进口合同。C从A处取得货物并向A支付了货款,后来A发现C是冒充的,因此A向C追回货物,但遭C的拒绝。请问:在上述情况下,A有无权利向C追回货物?为什么?
在此情况下,A有权向C追回货物。因为A与C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在违背了真实意愿的基础上确立的,不构成有效合同,故A可以向C追回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