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出口付汇核销的程序。
根据我国2003年颁发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出口单位在货物出口前要事先向当地外汇管理局申请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如实填写有关货物出口的情况。货物报关查验后,海关在核销单上盖章,并与报关单一起退给出口企业,由出口企业附发票等文件送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备案。待收汇后,在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上填写核销单号码,向外汇管理部门销案。
简述出口付汇核销的程序。
根据我国2003年颁发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出口单位在货物出口前要事先向当地外汇管理局申请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如实填写有关货物出口的情况。货物报关查验后,海关在核销单上盖章,并与报关单一起退给出口企业,由出口企业附发票等文件送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备案。待收汇后,在结汇水单或收账通知上填写核销单号码,向外汇管理部门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