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招投标的一般程序。
世界各国的招投标程序因各国法律及传统习惯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总体来说,基本上都包括招标前的准备、投标(投标人递价)、开标及评标(供货商或承包商的选择)和签约四个部分。(1)招标前的准备。①编制招标文件。②刊发招标通告。③对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2)投标。在确认其投标资格之后,投标人即可着手研究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制作投标文件,最终递交招标人,这一过程就称为投标,也称递价。(3)开标、评标。开标分为公开开标和秘密开标两种,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开标方式作出规定。开标后即进入评标阶段。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该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并不定期地聘请监管部门的代表参加。(4)签约。在正式确定中标人之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标人所在地签订采购合同或工程承包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取代原投标保证金,用以担保其对合同义务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