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案例材料,然后回答问题。
7月8日上午,A公司电子邮件向外商B发实盘,列明麻袋包装。外商B收到邮件后立即回复“接受,新麻袋包装”。A公司收到回复后着手备货,但在催开信用证时,外商B称“由于你方对新麻袋的包装条件未予确认,双方之间无合同关系”。而A公司坚持合同已成立。
试问:A公司和外商B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A公司和外商B的合同关系成立。
因为外商B对A公司发盘表示了有条件的接受,但其中对包装的修改从性质上属于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按照《公约》规定,构成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的有条件接受是有效的,合同是成立的,除非发盘人表示不同意并立即通知对方。本案中,A公司对于外商B非实质性变更发盘条件的接受并未表示出反对,因此接受是成立的,合同是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