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在我国人际交往中不平等现象的表现。
不平等型人际关系指的是交往双方或多方所处的地位不平等,划分出一定等级。虽然我们的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我国公民都享有平等权,但由于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人际交往中仍存在许多事实上的不平等现象。主要表现如下:(1)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不平等我国现存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体制,城市人和农村人形成不平等关系。由于农村人的许多基本权利,如就业权、居住权、教育权、社会参与权、医疗服务权、公共设施享用权等都与城市人有很大差别,随之带来的是农村人无形中处于受排斥、受歧视的地位。要打破这种不平等关系,就要从城乡二元化结构向城乡一体化结构转变,使农村人和城市人享受同样的基本权利,使双方所处的地位达到平等。(2)政治权利的不平等人们由于在政治权利上的不平等而造成人际关系的不平等。个别身居高职的领导,由于不能坚持清正廉洁,由于革命意志衰退,自律意识差,利用职务之便行使特权。他们一心当官做老爷,高高在上、欺压百姓、以权谋私、为所欲为。在这些享有特权的阶层眼里,人民群众永远不可能与他平起平坐,也没有平等可言。这类人脱离群众,腐败堕落,败坏党风、民风、政风,祸国殃民,最终他们也是没有好下场的。(3)经济生活的不平等在经济生活上存在的不平等,表现在人们由于经济收入的差距,出现贫富不均的差异。能正确处理的人,在社会中无论贫富都与人平等相处,既不抖富,也不欺贫。而不能正确处理的人,在社会中或因自己非常富有而盛气凌人、霸气十足,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或因自己十分贫穷而在富人面.前自惭形秽、低三下四。这两种极端的态度都是错误的,都会造成人际交往的不平等,不能与他人建立平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