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实际说明潜在僵局的间接处理法
所谓间接处理法,就是谈判人员借助有关事项和理由委婉地否定对方的意见。其具体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1)先肯定局部,后全盘否定 谈判人员对于对方的意见和观点持不同的看法或是发生分歧时,在发言中首先应对对方的观点和意见中的一部分略加肯定,然后以充分的根据和理由间接地、委婉地全盘否定。 (2)先重复对方的意见,然后再削弱对方 这种做法是谈判人员先用比较婉转的口气,把对方的反对意见重复一遍, 再作回答。在重复时原意不能改变,语言顺序可以变动。这样做可以缓和谈判气氛,显得比较温和。 (3)用对方的意见去说服对方 这是谈判人员直接或间接地利用对方的意见去说服对方,促使其改变观点的方法。 (4)以提问的方式促使对方自我否定 这种做法是谈判人员不直接回答问题,而是提出问题,使对方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否定其原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