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母马出质给乙,在质权存续期间,母马生下小马驹,因甲到期无力还款,乙欲行使质权。乙行使质权的范围应为( )。
A.母马 B.母马、小马驹 C.母马、小马驹和马鞍 D.母马、小马驹、马鞍及马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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