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伯恩斯和米契尔对商业循环所下的定义。
西方商业循环理论曾对商业循环这一现象下过许多定义,但影响最大的是美国全国经济研究局(NBER)的两位重要成员伯恩斯和米契尔于1947年所下的定义,这一定义至今仍对美国乃至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在判断经济周期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伯恩斯和米契尔对商业循环所下的定义如下:“商业循环是那些主要通过工商企业组织生产的国家,总体经济活动所出现的波动;一个循环包括许多经济部门同时出现的扩张,随后为衰退、收缩和复苏,之后再进入下一个扩张阶段;这一变化的顺序是反复出现的,但不是周期性的(Non—periodic);在时间上,商业循环从1年以上到10年或l2年不等,它们不能分割成同期具有类似特征和波幅更短的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