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概念、承保范围及保险对象。
(1)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或公营机构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一种制度。
(2)承保的范围主要包括:征收险、外汇险(禁兑险)、战争险。
(3)保险的对象:
合格投资:一是符合投资者母国和东道国利益,且东道国同意承保。二是多限于新的海外投资。
合格投资者:担保的投资者和承包机构所在国有相当密切的关系。
合格东道国:一般要求东道国与投资者母国订有双边投资保护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