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国家经济主权原则的主要内容。
主权原则一直是国际公法中最基本的原则。众多现代国家,特别是挣脱殖民主义枷锁后争得独立的众多发展中国家,面临的现实问题是如何维护主权而不是削弱和限制主权。国家享有主权,意味着它有权独立自主,也意味着它在国际社会中享有平等地位,不俯首听命于任何其他强权国家。第三世界的弱小民族,通过长期艰苦的斗争,才争得主权国家的地位,得来不易,当然倍加珍惜。它们从事国际交往活动的基点和中心,都在于巩固和维护自己的主权 。因为,只有坚持主权,才能保障独立自主,在国际社会中享有平等的地位,获得应有的权益;才能清除殖民主义残余,彻底摆脱压迫和剥削;才能避免和防止重新陷于被压迫被剥削的境地。有一些发展中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前名义上是独立国家,但实际上处在半殖民地的地位,受到殖民主义列强的间接统治,境内的自然资源以及有关的经济命脉,也大多被外商垄断或控制。他们虽具有形式上的政治独立,但其政治主权和经济主权都是严重残缺不全的。经济主权和政治主权是密不可分的,政治主权是经济主权的前提,经济主权是政治主权的保障。经济主权指的就是国家在本国内部和本国对外的一切经济事务上,都享有独立自主之权,当家作主之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