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在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本工程有预付款,数额为合同价款的10%,在合同签署并生效后7日内支付,当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60%时一次性全额扣回,工程进度款按季度支付。某承包商准备对该项目投标,根据图纸计算,报价为9000万元,总工期为24个月,其中:基础工程估价为1200万元,工期为6个月;上部结构工程估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12个月;装饰和安装工程估价为3000万元,工期为6个月。该承包商为了既不影响中标,又能在中标后取得较好的收益,决定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对原报价作适当调整,基础工程调整为13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