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20年1月2日以3 000万元取得乙公司10%的股份,取得投资时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7 000万元。因能够参与乙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甲公司对持有的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2021年1月2日,甲公司又支付价款15 000万元取得乙公司50%的股份,从而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发生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1 000万元。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8 500万元。假定原持有乙公司10%股份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2850万元。自甲公司2020年取得投资后至2021年增资前,乙公司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