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0日,甲公司以1200万元的价格自非关联方处取得乙公司12%的股权,并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020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2021年2月15日,甲公司又以2700万元的价格自另一非关联方处取得乙公司18%的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当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15000万元,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700万